縮混過程簡介

談到縮混,就不能不說編曲。因為編曲的時候所選用的音色對縮混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。有些時候,有些朋友聽到一首歌,覺得效果不太好,就開始罵錄音師,說錄音師的縮混很糟爛等等。其實這些朋友你們有沒有聽過這首歌沒縮混之前的樣子呢?就像有一次,我給某樂隊縮混,完了之後,他們說我縮的BASS打弦音色不夠漂亮,於是我問他們,想要什麼樣的BASS音色,於是他們給我找了一盤CD,說讓我縮出那上面的音色感覺來,我聽過之後,從合成器的ROLAND音色擴展卡“bass & drum"裡找出第一號音色,問他們是不是要這種打弦音色,他們說沒錯。我於是打開頻譜儀,讓他們看那個BASS音色的頻譜,在4500hz上有明顯的凸起,然後我又放那個BASS手彈的BASS,1500hz以上就什麼都沒有了,我告訴他們,你們所說的那種音色感覺,主要就是在4500hz上體現出來的,但是你們用的BASS音色不好,我早就說過,但是你們不換,那我有什麼辦法?那個BASS手說,某錄音棚裡的錄音師說了,無論BASS原來什麼音色,都可以作出這樣的效果,我說:“那你把那個錄音師找來,我付他錢,只要他能作到,就當我交學費了。”他說馬上就去找,結果也沒下文了。其實,這不是笑話嗎?你原來的音色在這個頻點上根本什麼都沒有,我怎麼能生造出來呢?

同樣的話,也適用在其他的縮混上,如果編曲的時候,沒有充分考慮到音色的選用對音樂整體效果的影響,那麼,就很難作出一首優秀的作品來。我也作編曲,記得我剛開始作編曲的時候,進棚的時候,就出現過被一些老錄音師罵的情況,他們說的就是我音色選用有問題。當然,一首作品,如果整體效果有3問題,有可能是各方面的問題,我所說的只不過是可能性之一,大家千萬不要以為都是編曲的事,我也確實聽到過縮混以後還不如縮混以前的作品,說句不好意思的話,這樣的事我也幹過。

好了,言歸正傳。先說一下縮混的過程,這個過程根據每個人的習慣不同會有所不同。我的習慣是,只要這首歌裡面有BASS和鼓,我就先縮他們。首先是BASS DRUM(地鼓)。地鼓的聲音主要就是一個厚薄的問題,並不是所有的地鼓都越厚越好,而是要根據歌曲的整體風格來定的,在地鼓的縮混過程之中,要注意不要因為因為增加地鼓的厚度而導致諧波疊加,那樣會使聲音聽起來很不諧調,而且容易產生聽覺上的過載,也就是說,明明電平沒有破,但是聽起來已經破了。

我們大家都知道一句話,叫做“貝司跟地鼓”,實際上這句話說的是貝司和地鼓的音色要統一。不能脫離開,因為BASS和地鼓是整個音樂的“地基”如果這兩件樂器分離開了的話,就會感覺整個歌曲不穩定。至於具體做法,我會在後面講到。

處理完BASS和地鼓之後,我們再作其他的鼓的部分,我通常是先作軍鼓,然後是HI-HAT,TOM,CYM,PERCUSSION,最後是一些打擊效果音色,那麼整個鼓和BASS縮混初步完成之後,單獨來聽,已經是有很完整的聲場的。而不是感覺很干,或者很窄。也就是說,如果這首歌有整套鼓的編配的話,那麼在鼓和BASS都縮混完成的時候,整個空間架構就應該已經搭好了。而且,整個空間的各個主要相位點都已經能夠被占據了。

在這裡,我先說一句,我所講的這種縮混方法是比較傳統的縮混方法,現在的很多的縮混已經有很多改變了,我自己也作了很多在縮混上的改變,但是,從基礎的角度來說,我講的這些東西能夠讓更多的朋友盡快的掌握規範的縮混方法,先學走,然後才學跑嘛。

然後,是鋼琴,或者是吉它,就看這兩種樂器哪個在歌曲當中更占主導地位了,也就是說,縮混完鼓和BASS之後,接下來縮混在所有樂器中最占主導地位的音色。如果是鋼琴或者是吉它的話,要注意的是,不要因為突出這個音色而導致樂隊的整體比例失調。拿鋼琴來說,如果僅僅是一個鋼琴的話,當然是越厚重越好,中高頻越嘹亮越好,但是如果和樂隊合在一起的話,就不一定是這樣了,首先,他的厚重部分不宜超過BASS,而其嘹亮的部分也最好不要超過鼓組中的軍鼓。因為一旦鋼琴的力度感太強,超過了鼓的力度感的話,就會感覺整首歌當中,鼓組是多余的,完全不必要的。

接下來,是更次要的樂器,還是遵循上面的原則,不要超過主要樂器的聲場範圍,和力度範圍。依此類推。但是,有一點是例外,當一些特殊音色偶爾的點綴在音樂中的時候,是可以在一瞬間凌駕於所有樂器的聲場之上的。但決不可長久。否則會讓人感覺喧賓奪主。

次要樂器與主要樂器的關系絕不僅僅是音量的關系,可千萬不要以為把次要樂器的音量作得比主要樂器都低,就可以了,是一種聲場關系,具體的我後面再講。

樂隊縮混完畢之後,最後是縮混人聲,在主流音樂的縮混中,人聲的最關鍵就是要讓聽眾能聽清每一個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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